2016 – 教宗方濟各:《愛的喜樂》勸諭


《愛的喜樂》勸諭:願家庭得享慈悲與融和

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在將臨期牧函中,宣布未來一年的牧民重點是:關顧婚姻、家庭與生命,研習和活出《愛的喜樂》。《愛的喜樂》(Amoris Laetitia)勸諭是教宗方濟各在2016 年4 月8 日公佈的,以下介紹勸諭各章的主要內容。

第一章:從聖言看家庭

天主聖言——聖經充滿了不少現實的家庭故事,有愛的、也有關於家庭危機的,例如浪子的故事。聖言關於家庭的闡述不是抽象「離地」的,反而是為處於困苦的家庭的安慰源泉,不但陪伴他們度過難關,也為他們指示這世途的目標。

第二章:家庭的現實和挑戰

今日的家庭面對諸多挑戰,例如:個人主義、隨意轉投另一段感情關係的文化、拒絕新生命的思維、住房緊張、色情氾濫等。此外,在法律上將婚姻與同性結合等同看待,也會導致家庭瓦解。基督徒不可為此而放棄婚姻價值,不要視婚姻為負擔,而應視之為使人成長和成就的行程。

第三章:藉耶穌認識家庭的聖召

婚姻是聖召。不要因婚姻不可拆散而視之為枷鎖。婚姻聖事不是空洞的儀式,而是使夫妻聖化和得救的一項恩典。針對處於離婚等困境的家庭,牧者要本著對真理的愛,認真分辨這些情況。不但要闡明教義觀點,也應避免擅自判斷,忽視個別情況的複雜性以及痛苦。教宗重申「生命的價值」和「出生的權利」,教會堅持自然死亡的權利,並堅決反對死刑。

第四章:婚姻之愛

婚姻之愛乃是友誼之愛,總是尋求對方的益處,具有深厚友誼的互惠和溫柔。友誼之愛也被稱為愛德,因為它使我們睜開雙眼,看到人的價值。夫妻之愛猶如一份禮物,是夫婦之間用以交流的語言,夫婦也藉此體察對方神聖和不可侵犯的價值。

第五章:果實纍纍的愛

家庭是孕育新生命之地,生命為天主的恩賜。教宗重申胚胎「在受孕時」即擁有生命的價值。就算孩子生來不完美,也應視他們為價值無比的人。父母不應把子女當作附屬品,或用來實現個人願望、解決某些問題,而應像天父無條件地接受每個孩子,不求回報地迎接他們。

第六章:牧民建議

提出牧靈願景,指出從旁陪伴夫妻的重要性。司鐸和家庭牧靈人員需要接受適當的培育,未婚夫妻的婚前準備行程需要引導,新婚夫妻婚後頭幾年的信仰生活也需要得到陪伴。此外,離婚是今日家庭的一個悲劇,教會應以親近和務實的態度予以陪伴,保護受傷家庭的子女,以免他們成為離婚父母的人質。

第七章:加強子女的教育

  • 教育不等於控制子女的行動,而是啟發子女有責任心地使用自由;
  • 教導子女「等待的能力」——凡事不能「馬上得到」,要懂得自我控制。
  • 不應漠視電子玩樂、媒體令子女變得冷漠的影響。應培養親子關係,避免子女患上「科技性的自閉」;
  • 性教育有其必要,但必須使之成為「愛的教育」,「在適當時刻和適當方式」下進行;
  • 家庭應繼續成為傳遞信仰的場所,教導子女信仰的真和美。

第八章:陪伴、分辨及融合人性的脆弱

不可削弱推動男女忠貞的基督信仰以及聖事性婚姻的理想,但需要憐憫脆弱的人,例如離婚再婚者,使他們不感到自己遭「絕罰」。不判斷,不定罪,不排拒任何人,只以慈悲相待。教會不是海關,而是父親的家,每個人在這裡都有一席之地。

第九章:婚姻家庭神修

教宗邀請信友養成在家庭内祈禱的習慣,讓基督團結和照亮處於各種痛苦和困難中的家庭,把他們的困苦轉化為「愛的奉獻」。事實上,沒有一個家庭是完美和沒有煩惱的,但家庭是讓人逐步增進愛的能力的地方。

《愛的喜樂》勸諭全文

刊登於 15-03-2019 (修訂於 05-06-2019)